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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或許是因為畢業還沒有那麼久,所以有時候都會特別想念學生時代的那種感覺,那一群人,那些自由的時光,過去的片段回憶。以前總喜歡幾天幾夜不睡覺,跟一群胡群狗黨天馬行空的話未來,想做什麼事情就大膽的去嘗試,錯過了就摸著鼻子笑笑,沒有什麼好也沒有什麼壞,最煩惱的事情大概就是下一餐要吃什麼。

 

 

畢業一年多,現在的我是個規律的上班族,每天朝九晚六的生活逐漸讓我好麻木,一年練就了一身好本領,熟練的服務口吻,成熟的交際手腕,簡單的進退應答,在外人眼中不知不覺我已經長大到這個模樣了,有時候我都會反問自己,我是不是真的老了,還是真的世故了。

 

 

  辦公室裡面,主管還是那副討人厭的樣子,坐在我旁邊那個ART卻悄悄的來,又悄悄的走,連離開都走的這麼瀟灑不乾脆(因為交接不清楚!)

 

上個禮拜五,美嬅跟勃勝為了工作態度跟理念兩個大吵一架之後(煩請查閱上一篇網誌有提到),結果禮拜二,老闆就已經做了決定讓勃勝離職,這是多麼突然的一件事情呀!不是上禮拜才交付一項重大的任務給他,結果這禮拜就叫他滾蛋!天阿!雖然知道一山不能容二虎,一個辦公室不能有兩個掀桌的人,但是他早上來的好好,怎麼下午就要收拾東西走了。 

 

 

 

我感到一陣錯愕,然後看他一副不在乎的表情,我實在覺得他有點可悲。至少我還跟他馬吉過一段時間,也送了他超人特攻隊的扭蛋。雖然感情沒好到他走我會掉眼淚,也沒恨到他走我會放鞭炮,只是突然間他就被F IRE了,我只能說『得罪女人是他最失敗的地方』。 

 

 

 

  聽說在上禮拜五美嬅跟勃勝大吵一架之後,美嬅寫信要老闆做決定,要老闆要在兩個人之間選一個人留下來,她實在沒辦法跟他合作吧!從NP開始結樑子到現在,要一個女人不記仇真的很難,何況在所有都沒有改變的情況下,還要讓步。只是在老闆的腦裡,我想叫哪個人走都很為難!而且在公司人力這麼缺乏的情況下,走誰對公司的傷害都是很大。

 

但一般人卻往往忘記【辦公室生存守則】要點裡面,一個公司員工的工作能力很重要,但是他的待人處世跟配合度更重要,如果光有能力卻沒有配合度,這個人是失敗的,尤其像現在這麼重視團隊合作的商場。一個TEAM裡面,態度跟配合度往往都會比能力還要來的重要,如果團隊其中一個人自以為是,不配合其他相關人員,也不聽取相關人員建議,往往會使整個專案時間拉長,也浪費所有人的時間,所造成公司的傷害往往會比留下這種人還要嚴重。 

 

 

 

就是台灣一樣,不容許族群分裂。不到20人的辦公室如果要分裂,那公司豈不是不用工作了。只要打卡過後就活在對立跟仇恨中,主管光是要安撫內部員工就需要很多的心思,其他員工做事情都要站兩邊,好似一定要要沾點顏色來表明立場,這就是最大的隱憂。 

 

 

 

所以我想美嬅是對的,在該做決定的時候就不能輕易的低頭,有些事情不能拖,不能將就,再拖只會讓事情越來越複雜,越來越難處理。走了ART的辦公室,似乎又回到往日的平靜,我們似乎鬆了一口氣,只是這讓我不得不佩服當初美嬅所下得決定。 

 

 

 

  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做,辦公室守則,原來我們需要學習的地方還有這麼多。 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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